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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申办多张信用卡透支123万余元 无力偿还获刑

2014年06月04日 11:2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福州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职工翁某某向8家银行申办了多张信用卡,他疯狂透支用于做生意。翁某某生意亏损后,银行多次催收高达123万余元的卡债,但他无法偿还。日前,经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翁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台江区检察院分析,信用卡诈骗犯罪已成为金融犯罪中的高发类型。从该院受案情况看,信用卡诈骗犯罪近年来逐年增长,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检方建议,银行要加强信用安全意识、风险防范管理与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风险意识。

  申办多张信用卡

  透支123万余元

  翁某某投资做生意本钱不够,想到了使用信用卡透支来进行资金周转的办法。2005年,翁某某先后申办了多张银行信用卡,但是额度都不高,不足以支持他进行资金周转。

  2007年6月6日,翁某某以该休养所职工的名义,办理了一张额度为9万元的信用卡并开通使用,翁某某使用特殊方法,用这张信用卡透支了15万余元。

  为了能透支更多的钱,翁某某还申请办理了外币信用卡,用于透支外币。从2005年到2010年,翁某某向8家银行申办了多张信用卡。

  翁某某投资生意失败,钱全都亏了。翁某某还卡债的期限到了,他不断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信函,可是他无力还债。

  检方查明,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逃避银行催收,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金额达123.146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台江区检察院对翁某某提起公诉。台江区法院认为,翁某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信用卡诈骗犯罪

  近年高发手段多

  台江是福州传统商贸区,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接办了大量金融犯罪案件。据台江区检察院统计,2013年该院共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68件68人,占该年度金融诈骗类案件受案数的98.6%。信用卡诈骗犯罪已成为金融犯罪中的高发类型,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

  在信用卡诈骗犯罪中,恶意透支最为严重。此类犯罪的主体以40岁以下的中青年为主,占涉案人员的75%以上,这与该群体习惯使用信用卡并存在超前消费、透支消费的理念有关。

  检方分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持卡数量多,持卡人为“以卡养卡,循环透支”,大多存在向多家银行申办多张信用卡并同时透支使用的情况,如翁某某所为。当前,还大量存在利用某些特约商户的POS机进行套现的现象,且透支额度高,银行追赃难度大。

  犯罪原因很多银行把关要严

  检方分析,信用卡诈骗犯罪高发原因较多。首先是发卡银行对客户授信审核把关不严。为争取更多的信用卡持卡客户,一些银行重规模、轻质量,忽视信用风险防范。其次,一些签约商户缺乏信用风险理念,对非法套现缺乏有效监督。许多企业和个人诚信意识淡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高发。最后,疏于防范致使信用卡被他人冒用也是造成信用卡诈骗高发的原因之一。对信用卡密码保管不善或者根本不设置密码、随意丢弃存取款凭证、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存放等,都给犯罪行为人窃取信用卡信息或者冒用信用卡提供了方便。

  台江区检察院在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同时,针对银行申领信用卡环节的资信审核存在的漏洞,对多家涉案银行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银行准确识别申领人身份证明和评估其资信状况。

  检方还建议提高持卡人自我保护意识,普及信用卡知识,改变持卡人不良的用卡习惯。同时,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宣传教育,督促并指导其规范执行信用卡业务规程。(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光忠 杨舟)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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