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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审十名醉驾者8人获实刑 最重者被拘役三月

2014年06月04日 13:3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3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十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者进行了公审公判,其中八人获实刑,被送往济南市看守所收押。醉驾入刑几年来,这是济南规模较大的集中公开处理、公开审判涉酒违法犯罪行动。

  “对公诉人所述,是否有异议?”6月3日下午2点,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内座无虚席,百余名市民及媒体记者旁听了此次对十名酒司机的集中公审公判。

  庭审过程中,鉴于被告人对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经过均无异议,包括李某某在内的十名酒司机均表示愿意认罪。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当庭宣判,十人被依法判处一至三个月拘役、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罚金的处罚。其中,两人被判缓刑,八人被判实刑。

  “八名实刑者将被统一送往济南市看守所收押。”据介绍,此次审判的醉酒驾驶案件中,除一起为高架路上被查处外,其余均为济南交警在市中辖区内发现并查获的。这也是近年来济南规模较大的一次集中对涉酒违法犯罪进行的公开处理、公开审判行动。

  对醉驾违法行为公审公判并不多见。2011年12月23日,济南平阴县人民法院对11起醉驾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1名危险驾驶者被当庭宣判。11人中,获刑最重者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一定数量的罚金。宣判结束后,11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予上诉。2012年5月11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9名涉嫌酒驾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均是实刑,其中一人提起上诉。

  “自醉驾入刑以来,醉酒驾驶者的数量逐年下降,但还有很多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陈然说,这次对十名被告人进行公审公判,也是想用这种方式给广大司机提个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记者 崔岩)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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