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2个月内发生2次较大事故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2014年06月04日 13:59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将重点监管违规的企业、车船和驾驶员。凡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含污染事故)或12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企业、3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超速20%的驾驶员和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车船将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企业出现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含污染事故,下同)或12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并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20%以上的车船或者从业人员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事故证据资料,不接受事故调查的;在安全检查中连续2次以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或整改措施的;列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事项,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或未按规定建立相应安全管理体系的。(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陈涛 白衡)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