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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5嫌疑人非法吸存2900万 被集体批捕

2014年06月10日 13:3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外地注册公司,非法集资牟取暴力,制作传单为其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900万。近日,南充市西充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危害金融秩序和经济活动的犯罪行为。

  为牟暴力外地公司本地注册

  2011年5月31日,犯罪嫌疑人程某在长春市工商局注册成立长春市佳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2012年11月,程某在南充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长春市佳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许可经营范围仍为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分公司成立后,首任经理犯罪嫌疑人杨某,雇佣20多名业务员采取在大街上向市民发放传单、邀请市民,参加其组织的宣传活动,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社会资金。

  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杨某介绍,于2012年12月来到分公司工作,具体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现金和发放利息。2013年8月之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沈某在明知公司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仍大力宣传公司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公司为扩大再生产需要向社会公众高息吸收存款。至2014年4月14日,该公司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9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407人。

  经审查,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均参与了该公司组织、策划、参与实施,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事,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群众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且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南充市公安局指定西充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西充县公安局于2014年4月16日向西充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西充县检察院侦监部门受案后,抓紧审查,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月22日作出批捕决定。(华西都市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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