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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消费时忘留发票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难维权

2014年06月10日 13:4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9日,记者从达州市达川区工商局获悉,达川区消委会日前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尽量在消费时保留发票。

  “2014年上半年以来,达川区消委会在接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类的各型投诉中发现,导致一些消费者最终维权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没有收集或保留好相关票据、服务凭证。”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时,没有养成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的习惯,一旦商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一些经营者因消费者无法提供发票等有效购物凭证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消协的事后介入也会因为消费者提供的直接依据不足而无法为消费者实现最大程度的权益保护。“为避免今后此类事件的发生,达川区消费者协会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时,一定要养成索要发票等有效购物凭证的习惯。”(胡庭权朱俊锋记者王华逸)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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