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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开处罚信息实为提高违法成本

2014年06月12日 09:12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此外,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昨天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从本月起,把所有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 (6月11日《新京报》)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的热议话题,一方面显露了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以及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这也证明了政府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媒体监督报道在跟进,使得过去一些未被发现、未受关注的问题以报道呈现,从而增加了话题关注度。

  据相关信息显示,这些年,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控力度一直在多维度加码。比如,在风险评估方面,我国就已经建立了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完成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在法律保障方面,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正在修改,据悉,新修的法案将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而在监管部门方面,随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成立,也已经改变了以前14个部委参与监管的“九龙治水”局面。

  与此前以加强行政监管为主的模式相较,这次我国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并且将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无疑充分利用了市场规律,是一种更利于风险控制的监管进步。对于企业而言,市场是其命门,把所有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民众在选择食品时便有了选择权,可以用脚投票,这无疑大大提高了无良企业的违法成本。

  不过,仍值得一提的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国已经提出了行业自律的构想,那么能否建立食品行业的协会管理模式?协会作为独立机构,它会对本行业内的违规企业进行清理,使其在本行业难以立足。如此不仅可有效祛除地方保护主义的一些病状,也可让民间力量更多参与到食品安全的评估工作中,减轻监管压力。

  毫无疑问,对于食品安全,只有让行政监管和市场调控形成合力,才能形成更有效的监管。面对“我们还能吃什么”这样的质疑,还所有民众一个干净的饭碗、安全的餐桌,还需多方努力。(文 峰)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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