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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耍酒疯歌厅附近开枪获刑 构成非法持枪罪

2014年06月12日 10:3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非法持有猎枪的房雪松来到怀柔区一家歌厅,由于和服务员发生矛盾,房雪松连续在歌厅附近朝天开枪,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昨天上午,记者从怀柔法院获悉,房雪松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枪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房雪松,绰号老九,今年28岁。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早在17岁时,就因为犯抢劫罪和盗窃罪,被法院判刑4年。2009年和2011年,他又两次触犯刑法,被法院两次判刑。直到去年4月,他才刑满释放。已经“三进宫”的房雪松并没有悔改之意。

  今年1月2日凌晨,房雪松酒后驾车来到怀柔区金都歌厅,此时他的车内藏着一支猎枪、10发子弹。不知何故,房雪松停车后立刻拿出猎枪,先是瞄向几名服务员,然后对天开枪。

  房雪松开枪后,把枪放回车内,走到路边。此时,3名歌厅服务员登上了出租司机李某的车,不知为何,房雪松执意要求3名服务员下车,不允许李某拉走他们,李某和房雪松为此吵了起来。房雪松立刻回到车内取回猎枪,并用枪顶着李某的头部,要求李某跪在地上。李某反应速度快,上前猛扑向房雪松,夺下了其手中的猎枪。见猎枪被缴获,房雪松急忙逃离现场。李某报警后,民警在几个小时内将房雪松抓获。

  怀柔法院审理认为,房雪松非法持有枪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枪罪。根据案件的情节,一审判处房雪松有期徒刑两年,收缴其非法持有的枪支及弹药。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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