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90后”酒后滋事 三起血案均在酒吧
从左至右为嫌疑人杨某、王某、李某。
今天上午,四男子被检方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在朝阳法院受审。4名被告人都是“九零后”, 年龄在19岁至22岁间。别看他们年纪不大,有的却是前科累累。据了解,他们中两人没有工作,成日无所事事,经常混迹酒吧,趁酒劲好勇斗狠便成了家常便饭。
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四名被告人中三人均有前科,被判过刑。其中第二被告人王某更是两次获刑,刑满释放后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3个月。只有第四被告人贾某没有犯罪前科,他也因此被取保候审。
检方所指控的三起寻衅滋事犯罪,其实打架的缘由都不大,甚至有些都不算事儿。三起均发生在朝阳区赛特商场一带的GT-BANANA酒吧附近。
2013年5月22日凌晨4时许,杨某正跟朋友在GT-BANANA酒吧喝酒。朋友周某因见一男子帮他喜欢的女孩拎包而吃醋,上去就打了人家几巴掌。随后,在建国门东侧的麦当劳门前,杨某伙同被另案处理的周某等人,持刀、棍将对方三人打伤,并砸坏了对方一人驾驶的别克轿车。这起殴斗,致对方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2013年8月2日3时许,又是在GT-BANANA酒吧。杨某、王某、李某三人在酒吧门口,持刀殴打两名男子,致二人轻伤。据杨某讲,当时在酒吧门口他们看到被害的两名男子正在殴打两名女子。当时李某嘀咕了一句:“我最烦男的打女的了。”杨某于是冲对方喊道:“你们小声点!”对方回敬:“你们别多管闲事!”李某一听这话就冲过去了,于是双方打了起来。“说好听点是见义勇为,说难听点是不懂事。”上午,杨某在法庭上这样评价这起打架行为。
检方指控的第三起滋事行为发生在2013年8月7日1时许,仍然是在GT-BANANA酒吧外,杨某帮朋友殴打一名18岁男子,正在酒吧的贾某知道后,出去帮忙,致对方轻伤。
法庭上,杨某说话江湖气很重,一嘴一个大哥,一嘴一个“不能见死不救”。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