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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泻盐烧坏食道案开审 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

2014年06月12日 16:04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8月,大庆市民林先生为了减肥在淘宝网“丫丫实验用品”网店,购买一袋食用泻盐,店家却误寄来火碱,林先生误食后导致食道被严重烧伤。双方经过调解,就赔偿金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近日,检察院对卖家甘文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0日上午,大庆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对甘文全所需承担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据林先生妻子邢女士介绍,事发后,林强共做8次食管扩张手术,有癌变的可能,前后花费30余万元,但很多已没有票据证明。目前林先生月需食用近5000元的营养品,此外还有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后续的治疗费用,更是天文数字。为此,林先生向淘宝卖家甘文全,提出支付赔偿金177万元。但甘文全家在河南农村,家境并不富裕,表示只能拿出10万元赔偿金。甘文全家人表示,即便是10万元,也无法立刻支付,需要回家凑钱,而林先生康复治疗的后续费用,也愿意继续支付。据林先生介绍,今年3月31日和4月1日,连续两天,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但是林先生夫妇仍希望能够和解。

  10日,经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当庭审理,被告甘文全家人表示,愿意先行支付10万元医药费,同时,林先生也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以减轻甘文全的刑事责任。尽管林先生降低了赔偿金的要求,提出49万元的赔偿金,但双方能够接受的赔偿金额差距仍较大,还需进一步商榷。

  据林先生的代理律师讲,林先生在淘宝网站上购买商品,与店主甘文全交涉的过程中,卖家一直使用“李团结”的名字。“网店店主利用虚假身份注册网店,在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销售医疗用品和化学试剂,淘宝网在监管上存在漏洞,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据了解,淘宝网的代理律师也参加了庭审,该律师辩诉称,淘宝网是第三方,不需承担责任。(记者 王晓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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