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 接访727人453宗案件
参与互动(0)昨日,我省法院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省高院当天共接待来访群众727人,涉及案件453宗,其中海口点接待来访459人,三亚点接待来访171人,儋州点接待来访97人。省高院有关人员表示,对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均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将限期处理完毕,并及时向上访人员反馈结果。
“我就担心钱花了,房子也没了”
“我都付了2000多万了,我就担心钱花了,房子也没了。”昨日上午9时30分许,在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主持信访接待室内,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反映。
据了解,该男子名叫刘建华,他当初建楼时,因为资金不足向他人变相借款900多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华2008年时将其位于洋浦的某房产以900多万元的价格抵给他人,此后向对方陆续支付2000多万元进行回购。但对方收到这笔款后,又与刘建华打官司争夺其中的铺面,“我已经花了2000多万,我就担心房产和钱都泡汤了。”刘建华说。
当日,省高院接访法官了解到,来访者一审二审都已胜诉,目前由省二中院进行再审,便请来访者准备好证据进行再审的应诉。“法律是公正的,请你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公正审理此案。”
儿子为母出气却意外成精神病人
“我都已经为儿子跑了12年了,我现在有新的证据,来反映情况。”昨日上午11时许,在省高院信访接待室中,一名阿姨说,自己的儿子在最新的鉴定中,被认定为轻伤,希望法院进行审查。
据了解,来访者名叫洪平奕,2002年5月27日,其儿子卢某青为了给母亲出气,跑到何某家中,但遭到对方阻拦。其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卢某青受伤。之后,因为此事的冲击加上自身性格原因,卢某青变成精神病人。儿子受伤后,洪平奕进行自诉。二审海南一中院认为,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卢某青受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低标准。洪平奕不服原法医鉴定的轻微伤结果,今年4月通过海南省公平司法鉴定为轻伤,希望再查此案。
当日接访法官告诉来访者,“省人大已经将案件转过来了。我们已经立案,会认真依法审查,请你耐心等待结果。”(记者 刘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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