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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至5月共破获环境犯罪案件412起

2014年06月13日 11:3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自2013年12月以来,杭州鼎铭尚实业有限公司利用抽水泵将含铬的有毒废水混着电镀污泥,私设管道并绕过标排口,直接排入厂区外沟渠内。排放的量达400余吨。经检测,偷排管道内水样的总铬浓度、总锌浓度、总镍浓度为分别超出排放标准的214倍、200倍、24倍。目前,企业当事人已被依法逮捕。

  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1至5月,全省共破获环境犯罪案件412起,刑事打击776人,远超去年全年破获的案件数155起和刑事打击数323人,分别上升了一倍多。

  钱塘江干流包括马金溪、常山港、衢江、兰江、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流经省内杭州、衢州、金华、绍兴、丽水等5个市,共22个县(市、区),是省会杭州1100余万人的主要取水源。

  近年来,诸多企业、工厂、窝点和个人在钱塘江流域沿江支流、干流利用多种手段、方式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浙江警方对污染案件进行了通报,主要分为五大类,包括金华黄涛、遂昌王宝辉非法收购、处置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案件;金华范升东、义乌王富生等人私设暗管、私改管道、对厂区地面钻凿空洞渗漏等方式直接污染环境案件;临安市金永良等和衢州市柯山区包立成、郑定龙等人的跨省、跨区域非法排放处置案件;东阳市童永军、浦江县蔡军等人的重金属严重超标排放犯罪。开头说的杭州鼎铭尚案件就属于直接污染环境案件。 (记者 柏建斌 通讯员 吴亮辉 罗瑞斌)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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