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一楼盘五证全无违规销售 住建局拒绝接受采访

2014年06月13日 14:29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安阳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金色阳光小区“五证”皆无,违规销售安置房,东方今报6月11日以《谁装修了我的新房?》为题刊发。昨日,东方今报记者接到读者电话称,该售楼部依然在营业。随后,记者前往核实,看到该项目售楼部大门大开。这样一个五证全无的楼盘,为何依然违规售房?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相关部门一探究竟。

  国土资源局:

  手续合法独缺土地证

  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一再确定,虽然没有土地使用证,但金色阳光小区土地手续是合法的,还有其他相关的土地手续。在东方今报记者的要求下,工作人员刘华锋出示了一份文件:《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南省李庄置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的批复》,该批复指出,要求李庄置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持相关材料,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该局分管监察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元卫方。元卫方以不知道具体工作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住建局:

  没有通知拒绝接受采访

  据了解,金色阳光小区2012年左右开工建设。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李庄置业自然拿不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那该小区是如何在住建局和规划局的监管下施工呢?

  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住建局。当记者提出关于该小区的监管问题时,该局综合办公室秦主任以没有宣传部门通知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房管局:

  上周才知道已经在行动

  据了解,2012年10月份之前,金色阳光就已经在销售。但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不能销售房子,这是一个十分明白的问题。“我们也是上周才知道。”林州市房管局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勇涛说,他们发现问题后就去处理了,到售楼部下发了整改通知,让其停止营业。 东方今报记者邱文博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