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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帮落榜生上大学 男子诈骗家长11万获刑

2014年06月13日 15:5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云南省彝良县一男子谎称可以让高考落榜生入读三本院校,骗取两名考生家长现金11万余元。近日,彝良县人民法院以蔺加其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刘某与被告人蔺加其是相识多年的朋友。刘某告知蔺其子高考落榜,想进大学深造。蔺加其便谎称认识昆明市教育局的相关领导,通过关系可以让未达录取分数线的高考落榜生入读昆明市范围内的三本院校。刘某请求蔺加其帮助为其子办理入学事宜,并将此信息告知了也因女儿高考落榜的被害人李某。李某便委托刘联系蔺加其帮助办理其女入读云南大学滇池学院。蔺加其称办理一个落榜生入校就读需交6万元的关系费、1.67万余元的报名费。二被害人随即向蔺加其提供的账户中存入现金11.3万元。后二被害人因迟迟未得到子女的入学通知,意识到被骗,遂要求蔺加其退款,蔺加其仍继续编造各种理由对二被害人进行推诿搪塞,拒不退款。无奈之下,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被告人蔺加其委托亲属将所骗款项全部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蔺加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考生上大学为名诈骗他人财物,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家属已将诈骗款项赔偿被害人,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以弥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高云 邱征燕)

  ■法官提醒■

  承办此案的法官说,作为高考落榜生的家长,能通过一定的渠道使自己的子女进入高校就读,其初衷无可厚非,但这必须是政策法规允许的渠道。现在社会上类似的骗局不在少数,考生家长屡屡受骗上当。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家长受了某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认为可以走“偏门”、走捷径即可达到实际上不可能达到的目的。一年一度的高校招生在即,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莫信“走后门”能上大学。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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