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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企业主被害案开庭 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1亿

2014年06月13日 16: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因经商产生矛盾,两名浙江老板一人持刀连捅另一人数刀致人死亡。6月12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逸环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受害人亲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受害人亲属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3亿元。由于双方均是当地知名企业主,此案引发了社会关注。

  公诉机关称,经查,被告人王逸环及其妻子王珊霞与被害人叶建纯均是在柳州市经商的浙江省乐清市同乡。2013年7月,王逸环、王珊霞与叶建纯因经商产生矛盾。

  当年8月6日上午,叶建纯要求柳州市鱼峰区鱼峰商业城美联家居博览中心总经理樊某约请被告人王逸环到樊某的办公室商谈。当日下午5时许,王逸环与叶建纯见面后,双方发生争执,王逸环从其携带的背包内拿出一把尖刀,有两人上前劝阻未果被迫退出办公室。王逸环将门关上后,在办公室内持刀朝叶建纯的头部、胸腹部、背部连续捅刺数刀。闻讯赶来的美联家居博览中心董事长郑某与保安等三人踢门进入办公室内阻止王逸环,叶建纯趁机跑出办公室,但因伤势过重摔倒在地,王逸环又追出办公室,再次持刀朝叶建纯的颈背部捅割两刀,造成叶建纯当场死亡。经鉴定,叶建纯系被单刃锐器刺创致左肾动脉离断造成失血性休克并致肾脏破裂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逸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人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称,被害人叶建纯生前系柳州市某城区人大代表,名下有广西南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工厂、子公司,总资产超十亿元人民币。受害人家属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王逸环刑事责任,对其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同时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受害人亲属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355亿元。(记者李斌)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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