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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将对法院、检察院人员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

2014年06月16日 08: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七个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就此接受本台专访,进行解读。

  《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将对法院、检察院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三类,一类是法官、检察官,第二类是司法辅助人员,第三类是司法行政人员,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

  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将向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一步敞开。

  姜伟:今后选任法官、检察官,条件将更为严格,程序更加规范,主要考虑要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情况、职业操守情况、法律素养、从业经历、办案能力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地选任法官、检察官。

  《意见》提出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将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记者孙莹)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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