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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县“整治三公” 违反两次者一律免除职务

2014年06月17日 09:2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继对公车、办公用房集中整治后,株洲县再出重拳“整治三公”。6月13日,株洲县制定下发了《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三严禁三不准规定》,当天上午,近200人在县城伏波广场面向社会公开签名承诺遵守“三严禁、三不准”,株洲县县委书记谭润洪带头签名,向违规公款消费说“不”。据该县纪委副书记江勇介绍,凡违反规定两次及以上者,一律免除职务。

  《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三严禁三不准规定》规定该县国家工作人员严禁打牌赌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不准县内单位间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及不准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同时,株洲县面向社会聘请20名义务监督员,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7619161,对举报内容一经核实,属实名举报的,给予500元奖励。(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唐红宇)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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