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经理向业务往来单位索要约5.8万回扣被公诉
2014年06月19日 14:07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36岁的孙某在杭州一家服装公司担任业务员。因为工作能力突出,2011年时,他被公司派到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负责辅料业务的采购、结算、协调等。因为要负责甄选合适的辅料公司采购货物,他开始频繁地和多家生产商接触。
2011年3月,孙某向嘉善的一家供应纽扣的协议辅料厂赵老板提出,要3800元的回扣。由于双方合作刚开始,赵老板也不想得罪孙某,只好答应。之后,孙某还以爸爸生病为理由,跟赵老板要钱,赵老板一一允诺。
尝到甜头的孙某胃口越来越大。2011年9月,他叫常熟的一家供应商报高加工费,把原本9.5元的加工费提高到10元,并把抬高的差价0.5元占为己有。有一次,孙某又向嘉善的另一家代工厂李老板索要4000元回扣,李老板不堪压榨,只好向孙某公司的老板举报。
孙某随后被抓。警方统计发现,他一共向业务往来单位索要了约5.8万元的回扣,还侵占了加工费差价约3.8万元。
昨天,萧山区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孙某提起公诉。(通讯员 萧检 记者 黄洪连)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