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立法“禁啃老”是否有点小题大作

2014年06月20日 08:5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规定,老人可以对子女“啃老”说不。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6月19日《北京晨报》)

  事实上,无论是父母要子女“养老”,还是子女向父母“啃老”,均属于家庭伦理和亲情互动的范畴,大可不必放在社会层面上去过度解读,更不能用法律手段去干预。否则,就有可能人为地损害父母与子女间的代际关系,甚至会放大亲情痛感。

  俗话说:“水往低处流”。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的“啃老”,都是爱的表达。在中国社会,不少退休父母的“第一要务”,就是敞开胸脯,让子女“啃老”。子女求职、结婚、生孩子、买房……样样都愿意慷慨解囊,哪怕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让子女过得好。许多父母也乐意让子女们“啃老”,一旦给子女“断奶”,他们反而会感到亲情的失落。与其立法“禁啃老”,不如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老人和年轻人的压力减轻,更有利于和谐家庭的维系。 (张连洲)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