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涉嫌受贿案二次开庭审理

2014年06月20日 10:2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19日,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涉嫌受贿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19日一早,笔者来到东莞中院,看到审判楼门口设置了记者通道,进入大法庭。笔者坐在左边的媒体旁听席上,距离不远处,就是被告人戴玉庆。戴玉庆精神状态良好,整个庭审过程中,回答问题思路清晰,表达简洁。据了解,第一次开庭时戴称身体不适而休庭至今,19日是该案的第二次开庭。

  上午9时30分,法槌敲响,法庭对案件继续进行法庭调查。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戴玉庆自2005年至2011年任广州日报社社长。2006年至2012年间,戴玉庆接受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原副处长常勇强、梁振鸣(均另案处理)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提拔、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250.1万元。

  戴玉庆及其辩护人对之前供认的受贿行为均不承认,认为是受到外界压力所致。

  控方认为不存在外界压力,并以戴玉庆在东莞市检察机关首次讯问核对笔录时用去了1个半小时为例,说明戴玉庆时间充裕,没有压力。

  庭审中,应控辩双方申请,法庭现场播放了相关录像、录音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质证的焦点集中在相关证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法庭调查持续到下午4时结束,在转入辩论阶段前,考虑到第一次庭审时,戴因身体不适而中止审理,审判长专门询问戴的身体状况。据了解,东莞中院在开庭期间准备了一辆救护车及医护人员以备不时之需。庭审到19时30分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王创辉)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