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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担心借钱被拒 索性盗走对方4200元被刑拘

2014年06月20日 10:2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原本只是想向我介绍的租客借点钱,但怕她不肯借,索性我就偷走了桌上的4200元。”

  6月6日,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止马营派出所抓获了这么一个干房屋中介的小偷,他为了还人钱,本想向自己介绍的租客借钱,可因为担心被拒,他竟盗走了对方的钱。

  6月5日,止马营派出所接到女子赵丽(化名)报警,称自己在夜间被人盗走了钱包。

  赵丽告诉民警,当天晚上她和朋友一起回到住处,当天深夜3点多,她来到客厅喝水的时候,发现一个黑影从自己房门逃了出去。考虑到对方可能是小偷,赵丽并没有追出去,而是查看了自己钱包,发现自己钱包内的4000多元钱丢了。

  民警立即来到位于石鼓路上某大厦,调取了相关监控。看到监控,受害人竟一下子认出这名小偷就是介绍房子给他的中介裴某。明确嫌疑人准确信息后,民警立即找到还在工作的裴某,将其带回派出所。

  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裴某很快承认钱是自己偷的。他表示,因为他是做中介的,就和这幢楼里的不少租客认识。就在不久前,他无意间发现该楼27楼的大门钥匙,竟可以打开住在31楼赵丽的房门。

  当天晚上他因为欠别人的钱就要到期了,便想着到租客赵丽这里借点钱。他拿着27楼的钥匙便打开了赵丽的家门,等了近两小时后发现赵丽和男友回来了。

  “想到我没有得到赵丽的允许,就进了她的家门,还有个男的,我不但害怕还担心他不肯借我钱,便躲进了衣柜里。”裴某接着告诉民警,“等两人没动静了,我就拿走了桌上的钱,走的时候好像被赵丽发现了。我这钱应该算是借的吧,我肯定是会还的,这不算偷吧?”

  面对嫌疑人裴某的这番解释,民警严肃批评了裴某,并告诉他,不管以什么理由在未经别人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他人物品就属于盗窃行为,心里想借,但是却做出了偷的行为,肯定属于盗窃了。

  目前,裴某因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记者 徐宁 通讯员 秦公轩)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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