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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侦破环境污染第一案 50吨含酸废水被倒进河

2014年06月20日 13:3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十多天的时间内,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在同一地点向河流内倾倒了三次含酸废水,每次倾倒超18吨。近日,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被侦破,两名倾倒废水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涉事企业两名负责人被刑拘。这也是日照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后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5月14日晚9点多,一辆载有不明液体的油罐车停在了岚山区高兴镇沈家村北的小桥上,开始向河流内倾倒液体,散发出来阵阵异味,附近村民发现后报警。两名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他们把加工油剩下的一种油角加入强酸,高温加热使油水分离,之后制成酸化油,这也产生了酸化废水。”日照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民警王同海说,他们运的废水就是制酸化油剩下的强酸废水,这种废水是一种危险废物,对环境有害,不允许随便处置。办案人员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查明,犯罪嫌疑人共有两名,分别是油罐车的车主和司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在同一地点倾倒了三次含酸废水,每次倾倒含酸废水均在18吨以上,含酸废水全部进入了小河沟水体内。

  日照市环境监测站对倾倒在河沟内的含酸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发现废水为强酸水,属危险废物,对环境破坏很大,把它注入河沟,河道周围的土壤都会受影响。

  “经我们调查,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可以认定这是一起恶意倾倒危险废物的严重事件。”岚山环保分局监察大队鲁绪部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日照市环保局立即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本案中生产企业的两名负责人被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侦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已用大型油罐车非法倾倒含酸废水20余车。(记者 李玉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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