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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暗管废水排入河 青岛一公司两负责人被逮捕

2014年06月20日 13:3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乳白色的废水未按要求处理,直接通过一条私设暗管排入河道。日前,青岛破获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涉事企业为一家石墨公司,通过暗管,将PH值小于2的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直排。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个企业往河里偷排废水。”今年3月26日,有村民向平度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举报,田庄镇的一家石墨企业有偷排废水的嫌疑。食药环侦大队的民警和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马上前往该公司检查,发现了一条隐蔽的废弃污水管道,一头连着生产车间的废水池,一头连着镇驻地中心沟。

  4月1日,平度市公安局以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经过调查,该公司在调试污水处理设备时,冲洗车间和设备的废水未按要求处理,而是将乳白色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镇驻地中心沟,流向牛棚河后,最终汇入了龙王河。随后,平度市环保局对废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废水PH值小于2,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犯罪嫌疑人称,每天排放约20余立方米,共排放了400余立方米。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就涉嫌触犯《刑法》。根据规定,该公司负责人孙某及车间负责人付某涉嫌污染环境罪。

  4月9日,犯罪嫌疑人孙某、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月12日,他们被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以来,青岛市环保部门加大了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力度,青岛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了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青岛市共有5起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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