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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小伙子持刀抢劫38元又还回5元 已被民警抓获

2014年06月20日 13:42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在桐乡看守所见到了打劫的小伙子蒋某,海宁长安镇人,今年2月刚满18周岁。

  日前,他在海宁一家网吧被民警抓获,被抓时他还以为,只抢了这么点钱,对方不会报警的。

  蒋某:只抢了38元,又还了5元

  因为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初三还没毕业的蒋某起了打劫的念头。海宁长安镇生活广场上营运的电动三轮车,成了他的目标。

  实施抢劫那天,蒋某选了杨女士的车,要求她开车到桐乡崇福镇。蒋某说,因为她是女的,比较好下手。

  车子开到崇福镇语溪广场后,蒋某掏出了匕首。杨女士当时也没有慌张,“我说我身上只有38元,你要就拿去吧。”事后杨女士说,“我看得出他也很紧张,心里想着能不能拖延下时间,趁机逃脱。”

  把钱给了蒋某,杨女士提出,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能不能给她留点钱吃中饭。“没有想到,那个小伙子竟然还了我5元钱。他想下车的时候手忙脚乱的,车门都打不开,还是我帮他开的。”杨女士说。

  民警:抢劫金额虽小,但性质严重

  “我没有想到她会报警。”无知的蒋某觉得只抢了38元,又还了5元给她,杨女士绝不会报警的。所以,他在崇福镇上还溜达了一圈,吃了盖浇饭,然后搭车回家,这时抢来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崇福派出所民警钟世良表示,持刀抢劫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他抢劫的金额较小,但是性质严重。(记者 陆烨 通讯员 郑倩茜)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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