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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打破脾脏 法庭上竟为“恶老公”求情

2014年06月21日 14:0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多次被丈夫家暴,甚至被打破脾脏,却仍念及夫妻情分,不忍将其送入班房,竟当庭向法官求情,女子这一做法令在场法官、律师纷纷侧目。记者昨悉,施暴男子仍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家住江岸区的李梅(化名)今年40岁,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天生智障,常年需人照顾,小女儿还在上大学,丈夫王某没有正经工作,还爱好赌博,一家人的生活几乎靠她一个人打零工维持,目前租房居住。更不幸的是,丈夫脾气暴躁,一有不高兴就动手,李梅多次被家暴,却都忍气吞声。

  去年12月的一天,王某从外面回来,两人言语不和,争吵起来,不料王某大发脾气,用脚猛踢了李梅左侧腹部,致其受伤。李梅当晚肚子疼了一夜,她以为忍忍就会过去,可第二天疼得越来越严重,小女儿求助社区工作人员,将李梅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脾脏破裂,要住院手术摘除脾脏。李梅的小女儿对爸爸一直以来的习性深恶痛绝,果断报了警。民警将王某抓获归案,由江岸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李梅一出院,就非常气愤地申请法律援动,要求严惩丈夫的暴行,受理此法律援助的是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但案子进入诉讼程序之后,李梅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后来主动撤销对丈夫的附带民事诉讼。

  今年3月底,此案在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李梅竟主动向法官求情:“我丈夫也是一时脾气上来了,他对自己所犯的错很后悔,我也表示谅解,请求法官轻判。”李梅的代理律师曹红玲说,李梅脾脏摘除之后,身体完全垮了,大不如以前,走几步路都会头昏眼花,也上不了班,但她的态度改变如此之大,可能跟他丈夫求她及她本人念及夫妻情分有关,不忍心丈夫去坐牢。

  法院判决结果近日揭晓,法院认为,被告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案虽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但被告经常实施家暴,可酌情从重处罚。但在审理期间,被告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记者翟兰兰)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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