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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检察机关应打好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

2014年06月23日 09:0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高明芹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一直以来都很关注知识产权保护。今年3月初,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应邀走进潍坊电视台直播间,就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大观众互动交流,让高明芹印象深刻。

  记者:您是律师,又是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应该比较熟悉了。

  高明芹:是的。尤其作为执业律师,让我有更多机会接触、了解检察工作。而作为人大代表,我每年都会应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的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每季度还会收到他们寄来的检察报刊。这些年来,山东省、潍坊市和高新区三级检察机关都曾多次向我征求意见和建议。

  高新区检察院紧贴地方实际,有的放矢推出服务举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一做法非常好。听说该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区战略提升、跨越发展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意见》两个文件,非常契合高新区的发展实际。

  记者:高新区的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这方面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举措?

  高明芹:自去年以来,潍坊市辖区涉及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全部交由高新区检察院集中审查起诉。今年3月,高新区检察院的调研小组走进潍坊软件产业园区、潍坊光电产业园区等数十家技术密集型企业,了解企业所困所盼,听取意见建议,这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新区检察院从走访调研入手,与企业员工零距离交流沟通,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推出了包括打击犯罪、法制宣传等一系列保护举措,特别是在软件产业园区设立了预防知识产权犯罪展厅,分期分批组织企业管理层、研发层人员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协助企业完善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植入企业文化。这些都是在知识产权犯罪保护方面所做的成功尝试。

  记者:对于检察机关建立与公安、法院、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您怎么看?

  高明芹:目前,整个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突出,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也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侵权方经营数额统计难等困境,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高新区检察院重视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有利于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记者:您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有什么期望和建议?

  高明芹: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两法衔接”,实现对案件移送、受理和立案等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督。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多为企业提供维权取证、法律讲解等服务,将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关口前移。此外,侵权、假冒等犯罪往往与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有关,建议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打出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打掉侵权假冒犯罪的“保护伞”。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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