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诉讼程序或将简化
2014年06月23日 20:2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天上午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的诉讼程序或将简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建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周强介绍了适用于速裁程序试点的案件范围。
周强:试点案件限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于法律没有争议的盗窃、危险驾驶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
草案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法官当庭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适当缩短办案期限,但必须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草案增加不公开审理情形。
周强: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对于被告人以名誉保护、信息安全等正当理由申请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辩护人没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不公开审理。
试点地区拟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8个城市。(记者侯艳 刘乐)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