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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和加油站人员联手套现加油卡获缓刑

2014年06月24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货车司机和加油站人员联手套现加油卡23000元,离职后,公司查看货车加油记录发现端倪报警。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司机左某堂和加油站人员黄某彬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19日,中山一家电子制品公司翻看一离职司机左某堂驾驶货车粤C21×××的油卡加油记录时发现异常:2013年10月1至3日,全公司员工都处于休假期,并没有外出送货任务,但在2013年10月1日中午12时许,短短的10分钟内,加油记录显示该货车有两次加油,加油共约596升,但粤C21×××货车最大加油量只有300升,明显不合理。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10月2日及其他月份。粤C21×××货车一直都是由左某堂一人负责管理和驾驶,且该货车没有其他跟车人员,油卡(该公司规定一车一卡,该卡只能加粤C21×××货车)以及密码也一直由他保管。公司发现端倪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11月份,左某堂利用其所持公司油卡为该车加油的职务便利,与珠海市某加油站工作人员黄某彬密谋,结伙使用该油卡为其他车辆加油套现,共套取油卡内金额人民币23000元,后二人将赃款瓜分。

  法院审理后,对涉案司机和加油站工作人员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香霞)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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