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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人跨省倒卖香烟被查 每条烟赚10元左右跑路费

2014年06月27日 13:34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6月25日凌晨5点,11名香烟贩子正准备在贵阳正新街交易,就被朝阳派出所民警抓获。据了解,怀化的老板和贵阳的老板互通有无,而11人负责将烟从怀化乘火车带到贵阳,每条香烟赚取10元左右的跑路费。

  11人可划分为3个以亲戚关系为纽带的团伙,团伙之间互不相识,各有发货人、收货人,却因为贵阳一老板的需求,不谋而合地登上了24日晚到贵阳的同一班火车,去往同一个地点——正新街。以周某团伙为例,团伙中一个是其前男友,一个是前男友堂哥,一个是堂哥的老婆。“我们只是带货,相当于搬运工。”周某说,24日下午,一个外号“光头”的男子打电话叫自己帮他带烟,说贵阳的买家已经联系好了。周某就打电话给前男友等人商定好一起去贵阳,21点在怀化火车站从“光头”那接了货后,大家就登上火车,并在第二天凌晨4点半到达了贵阳火车站,接着就打车到正新街出货,没想到一下出租车就被民警抓获。

  经过清点,11人所带的全是“中华”、“国酒香”等高档香烟,共计897条,总价值367600元。查询这些人的乘车记录,每个月往返贵阳与怀化十多次。

  通过交谈民警得知,11人都没有固定工作,通过带烟每次赚取两三百元的跑腿费。就在民警让米某签《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时,他相当抵触,一口咬定自己没有犯法。目前,11人因违法经营香烟被处罚,其中9人被刑事拘留,另外2人被烟草专卖局处以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秦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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