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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发微信忽悠老乡印名片自封老总 诈骗猫腻多

2014年06月27日 14:2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发微信忽悠老乡印名片自封老总 活动诈骗猫腻多

一四川女子的微信显示,她正在诱惑游说朋友来钦州。

发微信忽悠老乡印名片自封老总 活动诈骗猫腻多

  一名涉嫌新型诈骗的男子,印有两张手机号码相同但公司、个人职位不同的名片。 记者 苏华摄

  6月26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公安、工商部门联合行动,在钦州五中教师宿舍查处多名涉嫌新型诈骗的人员。让人讶异的是,有涉嫌新型诈骗人员居然给自己冠以多家房地产公司经理职位。有关部门提醒,遇到房地产或旅游公司招人、组织看房、“一日游”等活动要多加防范,以防陷入新型诈骗的陷阱

  现象 非法人员扰民 居民愤而投诉

  前不久,钦州五中教师宿舍区有居民向公安部门投诉称,近期来了一些外省人员租住在该宿舍区,在出租房里开展新型诈骗活动。接到投诉后,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立即联合钦北工商部门安排人员进行走访摸排,发现该宿舍两个单元共有13户租住人员涉嫌新型诈骗。

  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副局长陆计基称,新型诈骗的危害很大,为此,钦北公安、工商迅速成立打击新型诈骗犯罪活动联合专项行动小组,共出动40多人、组成13个小组,于26日上午7时直奔13套出租房。

  直击 撒谎面不改色 被人当场揭穿

  南国早报记者跟随其中一个执法小组,首先来到钦州五中教师宿舍楼一单元1502房,民警敲了多次门,一名打着赤膊男子终于起床将门打开。这是一套三房两厅居室,里面住着3男一女,均在30岁左右。

  其中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他姓刘,是贵州遵义人,去年8月来到钦州,如今在年年丰广场旁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业务销售。但记者看到他与房东所签租房协议是从今年1月10日起租,公安和工商人员在他房间查获一些非法资料,上有鼓吹“一年挣20万”等内容。

  记者随后又来到一单元301房,一名女子称,她今年45岁,是四川威远县人,前几天被表姐叫来钦州,看看有没有生意可做。而执法人员联系房东后却证实,该女子已来了较长一段时间,跟房东签署租房协议的就是她。随后,执法人员还在该女子的手机上看到,她曾通过微信游说、诱惑一名老乡来钦州。

  提醒 警惕“一日游” 遇到后要防范

  在一单元301房看到,有两沓名片看上去较为蹊跷:名片上所印姓名和手机号码一样,均为“杨×华”和139××××5935,而房地产公司名称、地址及职位却不相同,一沓是“广西三×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地址在钦州市钦州湾大道金色海岸A单元601室;另外一沓是“钦州市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地址在钦州市金穗街福兴八巷3号。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这两家房地产公司从去年以来,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多家论坛发布招聘信息,多次以开设分公司急需人才为由招聘多名销售经理、业务主管,并宣称门槛低、收入高。这一招聘信息也饱受网友质疑,有网友回应称是新型诈骗。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当场电话核实,原来这两家房地产公司只是徒有虚名。钦北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说,据调查,目前有一些新型诈骗组织,以“一日游”或者房产、旅游公司招人和组织看房之类的活动,趁机对应聘者或参与活动的人员洗脑。

  收网 查获20多人 均为外省人员

  当天,钦北公安、工商部门共查处20多名涉嫌新型诈骗人员,均为四川、贵州、河南等外省人员。钦北区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对于此次行动中被查处人员,如果只是被骗来涉嫌新型诈骗的,则以教育、遣返为主;如果是从事新型诈骗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分子,将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情节严重的,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追究刑事责任。

  钦北区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则说,工商部门对为新型诈骗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等条件的,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法条

  组织传销 可判五年以上刑罚

  为打击新型诈骗,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新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场所 最高可罚50万元

  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新型诈骗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赵敏)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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