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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九起村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2014年07月02日 18: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7月2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2日通报九起村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等。

  通报称,周伟立在担任黄埔区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12万元。周伟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4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59480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8642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37333平方米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2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征地款、私分集体资金案在通报案件中也显得比较突出。

  其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官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198万元。另外,上述4人还贪污公共财物444.39万元。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110多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

  广东纪委通报的村官案件还有: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致使约4.8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采陶瓷土矿,用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因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被开除党籍,获刑五年。

  广东省纪委称,将加大监督检查、督办指导、直查快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查处村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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