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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假冒安监人员诈骗16家小店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07月08日 10: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3名男子一起凑钱买了一辆小车,经常往返于东莞和深圳。他们佩戴“市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工作证,在我市原特区外各工业区附近的小吃店进行随机“检查”。如果店主没有健康证,他们就会收取1000元-5000元的办证押金,然后迅速离开。

  记者昨日从我市光明新区警方获悉,这3人已经因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

  刑释人员故态复萌

  “胖子”,男,42岁,今年2月份他从老家湖南省石门县到东莞高埗镇打工。在一次打牌的过程中,认识了老乡“眼镜”和“小胖”。3人最终一致决定,假冒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对于诈骗,“胖子”轻车熟路,因为他曾在2011年10月,因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被龙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商量好作案方式后,3人每人出了8000元钱在东莞一个二手车市场购置了一辆黑色奇瑞,同时采购了对讲机、假车牌、假公章、假证件、假发票等作案工具,准备“大干一场”。

  住在东莞来深作案

  3月26日,光明新区公安分局东周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鸭脖店报警,称有3名自称“市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男子以检查健康证为名要走了4000元押金,鸭脖店老板向旁边的店铺打听,都表示从来没有遇到过此类情况,鸭脖店老板怀疑被骗,于是报警。

  接报后,东周派出所展开调查,通过走访事主及侦查,民警摸清了该团伙的诈骗轨迹。每天早上8点左右3人从东莞开车来到深圳,从光明新区开到龙华新区再开到龙岗,沿途寻找作案目标。作案时间多为9点-11点左右,12点3人返回东莞。

  招摇撞骗终于落网

  6月份,光明新区警方发现又有同类案件发生,并通过高清探头,掌握了嫌疑人的基本特征。6月30日,2组抓捕民警在龙华汽车站附近,将刚刚作做完案准备返回东莞的3名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叶某军(“胖子”,42岁)等对假冒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已经核实有16家工业区附近的小吃店被骗,作案地点遍布我市原特区外,涉案金额4万元。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解树森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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