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满60年前判决 申诉40年视频对话最高法法官
昨日上午10时许,看着视频中的两名最高法院法官,暂居新洲的八旬老人张某老泪纵横。为申诉自己60年前的一桩故意杀人案,张某奔波了40年,昨日,他借助视频直接对话最高法院法官。
张某1954年因故意杀人一案,被江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期满后,张某一直对案件申诉上访。江岸法院、武汉市中院、湖北省高院多次受理其申诉,复查后均驳回其请求。但张某仍不服判息诉,几次进京上访。
去年,省高院再一次受理其申诉,同样驳回其请求。张某表示需要向最高法院申诉。
6月下旬,最高法院正式开通远程视频接访平台。江岸法院通知张某,在武汉可以约见最高法院法官,张某十分激动,当即提出申请。
江岸法院将张某申请远程视频接访的相关信息进行申报,上传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向最高法院提出预约。
昨日上午,张某与最高法院2名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见面”。
见到视频中最高法院法官,张某未语泪先流。他向最高法院法官讲明案件经过和申诉请求,最高法院法官查阅案卷后,答复张某,江岸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没有错误,湖北省三级法院驳回其申诉结论正确,并引导张某正确理解有关法律的原意,劝其息诉罢访。
一个半小时“面对面”沟通交流,张某称,他对最高法院法官接访答复仍存疑义,但对他们的耐心接待深表感谢。
据了解,通过远程视频,案件当事人约访最高法院法官,这在武汉法院还是首例。
江岸区法院一名负责人称,今后将逐步引导涉诉信访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向最高法院合理表达诉求,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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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当事人
如何申请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
江岸区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办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远程视频接访预约,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申诉信访人员不服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接谈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办理远程视频接访预约。申诉信访案件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信访人员坚持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的,可以办理远程视频接访预约,案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接访。
符合申请远程视频接访条件的,需当事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法院提出预约,最高法院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接访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在远程视频接访后,可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原审裁判明显有错误,符合申诉或申请再审立案条件的,告知对端人民法院向申诉信访人员收齐相关材料,移交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原审裁判并无不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告知申诉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原审裁判需进一步审查的,预约下次远程视频接谈的时间。(记者 李亦中 通讯员 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