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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报3起侵犯青奥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2014年07月09日 11:06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南京青奥组委会召开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发布会,通报了3起侵犯青奥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副指挥长黄明春介绍,截至目前,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共发现侵权线索56起,其中立案查处13起,罚没款9万余元。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南京闽福春秋茶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户外广告上宣称该公司的雨花茶为青奥会的指定用茶;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布内容为“青奥助力时销6亿”的户外广告;北京海天环球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其广告中使用“nanjing2014”注册商标和“青奥”特殊标识。

  青奥会知识产权合法使用与违法使用的界限如何区分?青奥组委法律监审部副部长王旺林介绍,凡违反《商标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南京青奥组委的商标、特殊标志、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等知识产权的,均属侵权行为;商业经营者不直接使用青奥会标志,但借用相对技巧的宣传手法,使公众误认为该商业经营者与青奥会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的隐性市场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社会各界以宣传推广青奥会为目的,对青奥会标志、作品的非商业使用行为是则是受鼓励的。

  据介绍,青奥会知识产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商标权,特殊标志权和著作权。截至目前,青奥组委会有2个注册商标:会徽和吉祥物砳砳图案;特殊标志有:青奥、青奥会、南京青奥会、2014青奥会、南京2014 Nanjing2014、吉祥物名称砳砳lele,南京青奥组委共申请与会徽和吉祥物等标识有关的特殊标志264件,获批247件,17件正在审查中;申请商标90件,获批89件,1件正在复审。南京版权保护机构对青奥会著作权进行了登记,截至目前共登记11类,包括会徽、吉祥物、两个倒计时牌的设计、口号、5个文化教育图标、30个体育图标、火炬、火炬传递图标、10首青奥歌曲。

  记者从会上获悉,青奥会比赛场馆周边200米范围内将进行广告管控,仅展示公益广告和青奥会赞助商广告。(记者 钱奕羽)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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