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开“病车”致11人死亡 肇事司机被判5年

2014年07月09日 14: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3月6日,四川仪陇一辆客车坠湖造成11人死亡。记者从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一审判决此次事故肇事司机鲜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鲜跃明知其驾驶的川R41518号中型客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轮胎等多处存在安全隐患,在未及时进行系统检查、维护的情况下,仍继续上路行驶进行运营。

  2014年3月6日9时40分左右,鲜跃驾驶川R41518号中型客车,搭载乘客至仪陇县杨桥镇金鼓村四组五一桥路段时,该车从桥面左侧坠入柏杨湖中,致车上除鲜跃之外的11人全部溺水身亡。案发后,鲜跃主动投案。鲜跃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仪陇县人民法院认为,鲜跃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鲜跃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鲜跃未表示上诉。(黄毅、张邓冯)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