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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迹象表明反腐利剑直指违法乱纪村官群体

2014年07月09日 15:3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日前,深圳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3亿村官”张建东被停职调查。此前他被举报侵占集体土地,并圈占土地抢建违建9栋楼,房产资产超3亿元人民币,每月仅房租收入就超过50万元。

  数据显示,中国约60万的行政村里,有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由于一些村干部存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引发广大农民群众强烈不满。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小村官、大腐败”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独特现象。

  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曾被举报拥有20亿身家,最终坐实涉案受贿金额高达5000万元。他在庭审更是直言,500万元对他来说只是“一般的数目”,他都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收过。

  “村官”是执政党的“末梢神经”,虽然头衔不大、地位不高,却拥有广泛的权力触角,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惠农补贴、集体资产处置等领域,这也由此成为不法“村官”们的敛财之道。

  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被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月17日,陕西省纪委通报9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其中涉及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6月9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会昌2013年以来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9起基层干部贪污腐败典型案件;7月2日,广东省纪委通报9起近期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土地转让、征地补偿、毁坏农地、农村公共经费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不同领域。

  中共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正加大力度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反腐利剑直指违法乱纪的村官群体。

  在中国干部职务序列中,“村官”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官员,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因此,对他们的监管约束制度也不像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那样完善,存有监管机制的“真空”。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村民享有监督村委会的权利,甚至可以集体罢免村官,但是村民大多不懂如何行使权利。”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学相分析说,不少村民因担心举报村官腐败而遭到打击报复,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曾备受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乌坎事件”,便是因当地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两年多前,这个拥有上万人口的村庄,村民自治成了实质上的“村官自治”,长期选举走过场、办事一支笔、报账打白条、台底做交易,把村民蒙在鼓里。最终,在广东省工作组进驻乌坎村,重新选举产生新的村委会,乌坎事件才告一段落。

  中共在严惩的同时,也在致力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制度框架,将村官权力装进笼子。

  2013年12月19日,广州市纪委参照现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做法,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防伪统一管理,出国(境)证照须上缴统一保管。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已有一些地区开始强化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此举被认为是完善村官监管体系的重要环节。

  作为广州最早探索村干部治理的试点,位于广州郊区的九龙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曾备受“小官大贪”问题困扰。如今,九龙镇已经在28个行政村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差额选举选出,主要职责是监督党务、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其享有专门工作补贴,独立于村两委,并接受镇纪委指导和考核。从此,村里大事不再是“村干部说了算”。

  权力不分大小,“小村官、大贪腐”折射出权力不受制约的巨大危害。全国政协委员施耀忠说,“老虎”、“苍蝇”虽有大小,但本质相同。管住今日的一只“苍蝇”,就可能是消灭一只明天的“老虎”。(记者 周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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