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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文广新局原副局长受贿52万获刑六年

2014年07月09日 15:5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利用负责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管文物保护工作等职务便利,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文永成,收受贿款52万元。近日,海珠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文永成有期徒刑6年。

  文永成生于1965年,湖南永兴县人,硕士研究生文化。经法院审理查明,文永成于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在先后担任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负责和分管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物保护等职务便利,在多个场所、工程等的审批、管理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2万元。

  其中,文永成在白云区伯爵大酒店申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以及平和大押博物馆改造工程承包的过程中,收受了广东省天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9万元。在广州市白云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广州西湖社学修缮工程的过程中,文永成收受了该公司经理马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9万元。

  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其明何公祠维修保养工程和宋名贤陈大夫宗祠维修工程的过程中,文永成还收受了上述工程项目负责人何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此外,文永成在一些网吧经营许可、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运营过程中,也收受相关公司负责人贿款。

  2013年3月19日,文永成向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后向该院退缴赃款人民币共计22万余元,另其存放于办公室的现金8万余元被暂扣于中共广州市白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珠区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此外,扣押文永成持有的购物卡、电影卡共计93张,因不足以证实系本案受贿所得,故本案不予处理。(记者凌越)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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