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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通过微信诈骗均获刑 卖化妆品只收钱不发货

2014年07月10日 09:3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年仅25岁的小夫妻丁某、李某,通过微信发布广告卖化妆品,但买家付钱后他们却不发货。夫妇二人以此种方式得手3万余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认定二人诈骗罪成立,分别判刑。

  检方指控,2013年7月到2014年2月间,丁某和李某在微信上发布出售化妆品的广告,事主许某等多人看到广告后,先后付了款。但丁某夫妇一直没有发货。通过这种方式,丁某夫妇诈骗得手3万余元。警方通过银行监控锁定嫌疑人,并于今年3月6日上午在海淀区苏家坨镇一居民楼中抓获了丁某夫妇。由于患有肥胖症,李某被取保候审。

  庭审中,丁某夫妇自愿认罪。李某将责任揽到了自己这边,她说,因为她和丈夫均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治疗,但夫妇二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才打起了诈骗的歪念。

  “无论生活有多困难,你们也不该这样去骗钱。”公诉人当庭向丁某夫妇提出了训诫。李某称,事发后,她逐一上门找到受害人退钱道歉,请求受害人原谅。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丁某、李某诈骗罪成立,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记者张剑)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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