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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干部档案置于“阳光”下

2014年07月10日 11:0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中央组织部通报了山西、广东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档案存在伪造虚假年龄、虚假身份、虚假任职经历等问题;山西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档案存在涂改年龄等问题;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存在工作经历弄虚作假、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等问题。(7月9日《重庆晚报》)

  为了谋取私利,谋得个人的升迁,近年来,“司机”当局长、“死刑犯”任开发区主任、“逃亡嫌犯”任党校副校长等造假干部屡见报道,弹簧年龄、虚假学历、注水履历、不实身份等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亦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让人们对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呼声如雷。

  干部人事档案作为一种特殊的人事信息载体,承载着个人的奋斗历程,是记述和反映一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德才水平及工作表现等情况的原始记录,是组织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干部不是凭自己实干谋求进步,而是想方设法更改档案取得某方面的优势。纵观媒体曾经报道过的“三假”干部,无一不是在档案作假上做足了文章。曾任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除了性别是真的,其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骗得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政法委书记的蔡登辉,实际上只是韶关市的一个个体老板;曹忠武自从进入国家干部队伍后,一路造假,仅仅6年时间就当上了全国特产经济开发中心主任,官至正司局级……  

  干部档案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人事档案不真实,往往造成用人失察或失误,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如何避免干部档案造假现象?笔者以为,除了严格管理和处罚措施外,还应让干部档案置于“阳光”下,以揭开干部档案神秘面纱。特别是提拔一名干部时,更要把他档案内的学历、经历、政绩等信息进行详细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只有阳光透明才能让一切假丑恶无处藏身,才能维护干部档案真实、准确的本来面目,才能杜绝利用档案“造假骗官”的丑闻再度发生。(朱海滔)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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