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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躲债跑路16年 法官凭线索异地追踪要回钱

2014年07月11日 11: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曾经的一场经济纠纷,让达州男子李夏(化名)欠下刘林(化名)一笔巨债,为逃债,他躲到外地再也没回来过。如今16年过去了,李夏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是被法院找到了,并且还被处以双倍罚息。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万源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已成功执结此案,李夏懊悔地表示,早知道当初就不跑了。

  纠纷获赔偿不料对方“跑路”了

  刘林告诉记者,16年前,他和李夏因为承揽工程发生纠纷,当时他向法院起诉李夏。“法院最后判决李夏赔偿我一笔钱,他当时也没说啥子。”本以为法院判决后自己就能拿到钱了,但谁知其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才发现李夏已经不知所踪了。

  “他既没有房子,也没有存款,法院查封了他一些废弃的板材、机器,但那根本就不值钱,也无法评估变现。法院虽然给了我一个公道,但却拿不到钱。”在四处搜寻李夏无果后,法院不得不裁定中止执行。郁闷的刘林就想,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了。

  凭一条线索法院按图索骥要回钱

  事情发生转机是在今年5月,刘林的一位朋友告诉他,李夏好像一直在成都生活,并将李夏所住小区的具体地址发给了他。时隔16年,高兴的刘林赶紧把这个线索告诉了法院。得知这个情况后,万源法院立即启动程序恢复执行该案,派员前往李夏的居住地派出所了解其具体居住情况,同时对银行、房管、车管等相关机构进行查询,终于发现李夏在某银行有存款10余万元,并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

  在通知李夏进行谈话后,法院告知他,因其躲避执行数年,除了履行原债权及利息外,还将对其采取双倍罚息的惩罚。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李夏不得不签字认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当时的确是没什么钱,不过我应该和刘林讲清楚。”李夏说。

  (徐应超 周弋 记者 王华逸)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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