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打破“民告官”尴尬 河南郑州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

2014年07月13日 15:2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今后,起诉郑州市政府的行政案件将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郑州市下辖的13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也将实行异地管辖。这是日前印发实施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

  以前,“民告官”案件常常陷入“律师没人干,法院给脸看”的尴尬局面。为打破这一局面,河南郑州印发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原属郑州中院管辖的以郑州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含环境保护案件),由许昌中院管辖。当事人可直接向许昌中院起诉,或由郑州中院接受起诉材料后移送许昌中院。与此同时,原属许昌中院管辖的以许昌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向郑州中院起诉的,郑州中院予以审查立案。

  此外,除特殊规定案件外,郑州市下辖的各区、县、市的“民告官”案件同样实施异地管辖。目前,已通过综合考量13个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审判力量以及方便当事人诉讼等因素,制定出了郑州市辖区内各基层法院之间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分工方案,该方案将根据情况适时作出调整。(记者宋晓东)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