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人弃救伤者致其死亡 交通肇事变故意杀人
《全城搜索肇事逃逸蓝色解放货车》接续
新闻
回顾
7月4日,48岁的老魏遭遇车祸后,被肇事司机拉离现场,抛弃在城郊偏僻地带。事发20多个小时后才被发现,因延误抢救时间,老魏离世。
事件进展
7月6日本报报道此事后,曾有读者拨打本报热线举报:肇事司机陈某常在汽配城物流园区拉活,大家都认识他。7月1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1日,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转变成故意杀人案,肇事司机陈某,被民警从外地押解回沈。
撞完人后,他把伤者拉离现场
7月4日12时,交警皇姑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一辆蓝色大货车撞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除了电动自行车以外,没有其他痕迹。目击者说,肇事司机说把伤者送到附近的医院去了。”
但是民警把附近的医院全找遍了,也没有找到伤者。就在民警对两名目击者核实情况的过程中,伤者的家属出现了,伤者的身份得以确定:魏某,48岁,沈阳人。
据伤者的姐姐介绍,事发地点在朝鲜族一中125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被撞的魏某是一位物业保洁员,当时卖废品去了。“目击者说当时车从后面给他撞飞出5米远,目击者马上报案。然后就看到肇事司机出来后,把我弟弟往车上副驾驶的位置放,并说要把我弟弟拉医院去抢救。”伤者的姐姐说,当时目击者也想跟着去,肇事司机说“别去了,我自己直接送医院去”。
医生惋惜,早送5小时人就能活
事发后两名目击者向警方表示,他们都没记清肇事司机的模样,只记得是个30到40岁左右的男性,身高1.74米左右。好在其中一名目击者报警后,记下了这辆肇事车的车牌号:黑R14039,一辆蓝色不带车厢的解放平头货车,车况较旧。
皇姑交警大队事故科冯向民科长介绍,警方通过查询,发现一山东籍男子陈某有重大嫌疑。第二天上午,交警从于洪造化派出所得到消息,称有一伤者在距事发地点3公里的地方奄奄一息,“我们怀疑很有可能与这起事故有关。后经过家属辨认,此人就是7月4日被撞电动自行车的当事人魏某。”
魏某被找到的地点,位于于洪区元江街附近的大转弯桥下一片偏僻的沙土地上,距离车祸地点3公里远。发现魏某时,他的伤势非常严重,虽然经过医院抢救,但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死亡。
魏某姐姐表示,医生说早送来5个小时人就能活。
随后经过5小时排查,警方在观泉路附近将肇事车找到,车辆前部有损坏,与警方现场勘查的被撞的电动车损坏状况相符。
警方同时了解到,这辆大货车经常停在这,开车的司机姓陈,是山东人。民警拿着调取的陈某照片,有知情人确认就是肇事者。
人在山东,肇事者已被押解回沈
魏某家属介绍,魏某身体特别好,才48岁,没有任何疾病。目击者称当时撞得不太重,因为没轧到,就是撞出去了,当时撞昏迷了。伤者被肇事司机给拉跑了,白白失去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就耽误在这20个小时上了。
民警随后联络上了嫌疑人陈某的小舅子,得知陈某不在沈阳,可能返回山东老家了。警方连夜赶赴陈某户籍地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我们发现陈某不在家,立即摸排了所有与陈某有关的亲属关系,并给家属做工作。7月8日下午,陈某迫于强大压力,投案自首。”
7月11日14时,涉案的肇事司机陈某被沈阳警方押解回沈。
放弃救助,交通肇事变故意杀人
警方表示,陈某到案后交代,肇事后他脑袋一片空白,当天22时,他又良心发现,返回到扔伤者的地方,他拿了一瓶矿泉水和一瓶白酒,想看看伤者到底伤得怎么样,一看伤者已经奄奄一息,伤得非常重,他便害怕了,又放弃了抢救伤者的念头。
警方表示,如果当时陈某积极救助伤者,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由于陈某两次放弃救助伤者,导致了魏某的死亡,致使该案演变成了故意杀人案。
据介绍,陈某的妻子马上要生产,他这次回老家,也是想安顿一下。但是这个即将出生的孩子,是否能接受他的爸爸曾做过这么残忍的事?
警方奉劝广大的驾驶人,如果发生事故,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这也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