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因为一棵树大打出手 哥哥被砍成重伤
2014年07月15日 11:1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7月14日上午,在宜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覃仁广拉住法官的手说:“感谢法官这几年的辛苦执行,我弟弟未履行的部分我也放弃了,毕竟是同胞兄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8月10日上午,在宜州市刘三姐乡龙元村,为了一棵树的归属,弟弟覃仁现用柴刀将哥哥覃仁广砍成重伤。
宜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告人覃仁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哥哥医疗费等共计2.25万余元。覃仁现不服判决,上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河池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覃仁现在监狱服刑,其妻子身体残疾,家庭生活困难,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覃仁现态度强硬,认为既然坐牢了,哥哥还要什么钱,坚决不履行。哥哥也不甘示弱,不给钱就上访。案件矛盾升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几年来,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跟踪。覃仁现刑满出狱后,执行法官通过做兄弟双方的亲朋好友工作,巧打“亲情牌”,从感情上软化双方的对抗情绪,从法律上释明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在双方亲朋好友的劝说下,哥哥先开了口:“为了一棵不值钱的树,伤了兄弟情太不值得,我也有对不起阿弟的地方,请阿弟原谅。”“我年轻气盛,不考虑后果。这几年我在牢里也想了很多,我对不住大哥了。”弟弟说。
最终,弟弟同意一次性支付1.5万元给哥哥,哥哥自愿放弃余款,双方握手言和。(南国早报)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