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首起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开庭
中新网济南7月15日(梁犇 郭德民)随着审判长栾建德敲响法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内,一起由山东高院一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案件15日正式开庭审理。因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中有2位人民陪审员,该案的审理拉开了山东高院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开庭审理的序幕。这也是中国高级法院中首起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
去年以来,山东高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根据审判需要,随机从中抽取人民陪审员。考虑到今天审理的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有关部门专门从专业人才信息里随机抽取了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育才,从普通人员信息里抽取了山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刘岭岭参与案件审理。开庭前还专门安排时间让2人详细了解卷宗材料,熟悉掌握有关案情。在2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2名人民陪审员始终全神贯注,认真做着记录,并先后就有关问题进行发问。
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刘岭岭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教师,从没想到有一天会坐在高级法院的审判台上。通过参与庭审,我对法官工作有了直观的感受,体会到办案的辛劳。同时,高院给我参审的机会,让我详细阅卷,充分了解案情,既保障了我的权利,也提高了我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司法技能。”
据了解,2013年以来,山东各级法院把人民陪审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确定了高院和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30%的考核指标,以强化督导。大力推行陪审员选任公开选任数量、公开选任条件、公开选任程序、公开选任结果,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退出轮换机制。
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山东全省基层法院共提请人大依法免除了300余名非正当理由、长期不能履职的陪审员职务,并进行了增补。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法院圆满完成“倍增计划”,共增选人民陪审员8318人,总人数达到13903人;陪审率达到75.8%,山东省有近三分之一的基层法院参审率达到80%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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