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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状告儿子请求判其一家搬出 儿子:房有我一半

2014年07月16日 09: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父亲买房改房时钱不够,大儿子给了大半款项,还负责装修。一起生活后,双方产生矛盾,父亲称儿子将自己的房子出租,赖在父母家不说,还对他动手,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儿子一家搬出。而儿子却认为自己拥有房屋一半的产权。为此,50岁的儿子和年近八旬的父亲对簿公堂。法院一审并不支持儿子的主张,并判决他三十日内迁出并将其使用的房屋腾空交还给父亲。

  子告父:

  出钱帮助买房

  理应有我一半

  1991年,老张(化名)的单位进行房改,分得先烈中路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购房款一共1.77万元。但是老张当时经济比较困难,经过与大儿子小张(化名)等子女商量,由小张拿1.3万元支付房款,装修的钱也由小张所出。房产证是在老张一人名下,小张一家此后一直与父母居住在这套房屋内。

  谁能想到,当年不到两万元的房改房,如今市值已过百万。2014年1月,小张认为当初他拿钱购房,属于和父亲老张的共同购买,因此应该得到这套房子一半的产权。为此,他诉至法院。

  但是,老张认为,买房时不仅大儿子出了钱,二儿子和女儿也分别出了1.3万和0.8万元,这些是已经工作的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子女是资助其买房,属于赠与,而非与其出资共同购买。

  案件争议的焦点是1.3万元是否构成向老张出资购买这套房屋的产权份额。从小张提交的《 购屋说明》及《购房款说明》来看,双方均没有就上述款项的性质及房屋产权问题达成协议,小张亦无证据证明该款项是用于购买涉案房屋的产权份额。故不予支持小张的诉请。

  父告子:

  赖住父母家

  不尽赡养义务

  为何小张会将年近八旬的老父告上法庭?原来,两家早有矛盾。2013年10月,老张将小张一家三口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人立即搬出,并支付1999年以来的租金,按市价算约为6万元。老张称,当年买了房改房后,考虑到大儿子小张一家三口没有房子,就同意他们搬进一起住,但是要求小张一买了房子就搬走。1998年,小张的单位将三元里大道某街的一套房子分给他住,后来小张通过房改购买了这套房屋。但是,小张一直没有搬走,还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

  老张表示,小张一家虽与他们老两口同住,但从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2013年9月5日,小张还动手打了他。此外,小张还将三台电动衣车搬到家中做工场,电动衣车的噪音及经常有陌生人上门订做衣服等,严重影响了老两口的日常生活及睡眠。

  小张一家三口辩称:他们长期与老张夫妇一起居住,悉心照顾其起居饮食,双方因误会才产生纠纷。

  法院判令小张一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迁出并将其使用的房屋腾空交还给老张。小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尚在审理中。此后,小张将父亲诉上法庭,诉请一半的房屋产权。 (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杨婷)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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