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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学者被当广告噱头 涉事媒体被索赔15万

2014年07月17日 11:3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已故著名学者金开诚的照片被用于治疗耳聋的广告,其女为此将医药养生保健报社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一审获赔1万元后,金女士提起上诉。市二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被告表示,一般人确实不知道金开诚,判赔1万元已经不低了。

  金开诚(笔名,本名金申熊)是北大教授,曾任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2008年12月14日去世。去年1月4日,《医药养生保健报》在第16版整版刊登了“李教授”通窍耳聋丸广告,该广告使用金开诚生前的照片并标注:李教授:这辈子就治一个病——给我三个月,耳鸣停了,耳聋好了。金女士认为,父亲生前享有很高地位,该广告擅用父亲照片,侵害父亲的肖像权及名誉权,故起诉要求刊登道歉启事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

  被告报社一审时辩称,其是在其他报纸上看到金开诚的照片,故没有进行审核,但广告登出一期后就发现该问题,未继续使用,且在第二期的报纸上刊登更正致歉声明,并到原告家中道歉取得谅解。被告报社认为,照片未署名,未给原告造成损失,故不同意赔偿。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对金开诚肖像权的侵害,因被告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故承担全责。但金女士对仅获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不满,提起上诉。她表示,报社的行为造成社会公众对父亲的误解和负面影响,而一审判决未对父亲名誉权被侵害进行处理。

  报社承认工作失误,但强调是广告公司排版后给报社发布,报社确实不清楚照片是金开诚,且广告没有负面宣传,“一般人确实都不知道金先生,一审判决金额已经不低了”。庭审最后,金女士索赔10万元,被对方拒绝,法院择期宣判。对于其他报纸的侵权行为,金女士已另行起诉。(记者 颜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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