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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基层笼子也要织牢

2014年07月17日 14:54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让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就要进一步织密、织牢笼子

  据媒体报道,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一些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数量多、危害广,不容轻视。

  近年来,基层干部腐败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小官”变“大贪”,其贪腐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如侵占集体财产,帮人办事受贿,零价承包土地,承办伙食敛财,公款出国旅游,还有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和虚报冒领集体或他人资金。这些行为都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有评论指出,少数基层干部出问题可能是个人素质问题,而当其成为腐败高发群体时就是制度问题了。事实上,早在2012年11月,中纪委、中组部等十二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就指出,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加快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产生方式;明确村务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制度的“笼子”正在编织,但“小官”变“大贪”的现象,也暴露了上级部门对基层权力的监管还存在不到位甚至缺失的漏洞,“笼子”还不够密,不够牢。

  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权力滥用,以权谋私。惩治贪腐必须对权力有所制约,加强监管。但对于“苍蝇”,有观点认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这就要进一步织密、织牢笼子。上级监管要制约权力,必须按照规范和轨道公开透明运行,按章行事,并且要有人时时盯着;同级监督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常抓不懈,落在实处;下级监督则需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织牢基层权力的笼子,不让小贪小腐有可乘之机。(徐宝祥)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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