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认识公安人员疏通关系 诈骗亲戚判刑7个月
2014年07月18日 11: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谎称认识有关公安人员,以帮助疏通关系为由诈骗被害人钱财。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伍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伍,男,1985年出生于贵州省思南县,苗族,小学文化,农民。今年年初,梁某波正在为无证经营发廊发愁,身为堂姐夫的陈某伍得知后,以认识公安人员为理由,答应梁某波可以疏通关系,前提是要“烟酒烟酒”。
2014年2月28日始,陈某伍在古镇一家灯饰门店前,先后收取梁某波人民币7500元及3条精装芙蓉王香烟(未核价)。钱财到手后,陈某伍却没有帮忙,将其中的6000元用于还债,1500元用于个人消费,香烟则留着自己抽。被害人发觉上当受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3月24日,陈某伍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罪行。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伍家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梁某波损失人民币8200元,并获得谅解。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伍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陈某伍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诈骗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梁某波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陈某伍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郤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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