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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摔成三级伤残索赔 公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

2014年07月18日 13:48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四川来榕务工人员王鸿金去年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钢架上摔落,造成全身多处受伤。长乐市劳动局作出劳动关系认定后,工地项目管理人林锦龙对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王鸿金因无法承担高昂医疗费,已从医院出来。

  工地上跌落认定为三级伤残

  去年7月3日起,王鸿金到长乐钢铁物流综合产业园做木工。9月3日,他在工地上作业时,不慎从4米高的钢架上跌落,全身多处受伤而昏迷,随即被送往长乐市医院抢救。9月20日,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且高烧不退的王鸿金被转至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接受治疗,80多天后才清醒。医院的诊断为重症型闭合性颅脑中枢外伤,并有8根肋骨断裂。随后,经福州正中司法鉴定所鉴定,王鸿金为三级伤残。

  据王鸿金的妻子许女士介绍,她丈夫与项目所属的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她丈夫办理工伤保险。事发后,公司未支付王鸿金在岗两个月的工资。今年4月18日以前,医疗费和护工费都由项目管理人林锦龙支付,总计57万元。之后,林锦龙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

  工伤未愈伤者反成被告

  今年3月份,许女士曾向长乐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4月30日,长乐市劳动局认定王鸿金与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他当时承诺的是劳动局怎么定,公司就怎么执行。”许女士说,后来林锦龙却不认账。

  5月12日,一建公司以“不承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称公司已将项目承包给星光建筑工程劳务公司。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并于6月10日和7月4日两次开庭审理,目前还未宣判。

  老板推脱责任伤者家人走投无路

  记者联系了林锦龙。林锦龙表示,之所以停付医疗费,是因为和医院协商后认为王鸿金病情基本稳定,可以转至家里疗养。“支付了五六十万元医药费,我们已经尽到人道主义了。”林锦龙说。对于王鸿金至今瘫痪在床一说,他并没有回应。林锦龙说,自己只是项目管理人,具体项目一直由星光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对于一建公司和王鸿金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自己并不清楚。

  “就算打赢了官司,他们也会继续往上告,我们实在拖不起。”许女士说,丈夫出事后,她辞去工作,全天候陪护。因为没有经济来源,16岁的大女儿不堪重负,已于4月份离家出走,至今音讯全无。因为没钱医治,王鸿金数日前被迫从医院出来,租住在仓山区螺洲镇。许女士说,她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律师提醒务工者上岗前应签劳动合同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淑琼表示,每年都会遇到很多类似的案件,虽然法律上有让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的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但是实际操作性不强。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判决下来之前,除非对方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助,伤者想要获得医疗补助基本不可能。郑淑琼同时表示,即使工程转包程序合法,从业人员仍有可能由最初的劳务关系中获取补偿,但最终都必须由法院来认定。

  工程层层转包,出事之后用人单位互相推脱责任,近年来以工程转包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案件时有发生。从业人员在雇佣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工人受伤后常常遭遇维权难的问题。郑淑琼提醒,从业人员在受雇前应该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以防在出现纠纷后处于不利地位。(记者 陈若凡)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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