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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莞惠交界地带偷倒垃圾现象猖狂 背后系暴利产业链

2014年07月18日 15:1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11日晚9时40分,一辆来自深圳的槽罐车载着五吨左右的污泥,偷偷到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道樟浦村一鱼塘倾倒,被守候在那里的执法人员抓了现行。两天后,同样来自深圳的一车污泥,被偷倒进大亚湾黄鱼涌,该处偷倒的垃圾总量已达五六百吨。

  大亚湾区环保局副局长廖远光告诉记者,肇事方上月开始到樟浦村倾倒污泥,一晚的数量约100吨,按惠州市场价每吨600元计算,20天可省下120万元。

  在深圳、东莞、惠州交界地带,近年,这类跨界偷倒垃圾案件频频发生。是什么原因致使偷倒垃圾防不胜防?羊城晚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跨界偷倒垃圾频现的背后,是利益驱使下形成的暴利产业链。

  跨界偷排垃圾 污水恶臭冲天

  7月15日,惠州大亚湾环保局通报了一起跨界偷倒污泥事件。7月11日晚,来自深圳横岭污水处理厂的一辆槽罐车,将约五吨重的污泥偷倒进大亚湾区西区街道樟浦村的一个鱼塘里。

  鱼塘附近工厂的目击者称,该鱼塘被倾倒污泥已持续一个月,每晚约有20车次。上千吨未经处理的污泥已填满了鱼塘。记者在现场看到,鱼塘里的水乌黑且不断冒着黑泡沫,周边恶臭冲天,即使掩着鼻子仍感恶心、胸闷。

  执法人员对污泥采样送检发现,污泥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属严控废物(HY06),危害很大。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污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需无害化处理,不能随意倾倒。

  两天后,大亚湾环保局又查处了一起“大亚湾黄鱼涌跨界非法倾倒污泥案件”,扣留了一辆运输车,初步估计,该处偷倒的垃圾有五六百吨,也是来自深圳一个污水处理厂,为另一家公司偷倒。

  不止深圳垃圾向惠州大亚湾倾倒。今年6月26日,博罗县龙溪湖头村村民发现了几辆运送垃圾的大型车辆,截停后村民们发现,这些车辆来自东莞。7月2日上午,两辆来自东莞的垃圾运送车开到博罗义和镇,试图将垃圾倒在当地,被龙溪镇龙岗村的村民拦下。

  今年6月,东莞凤岗城管部门接到举报称,不少泥头车把建筑垃圾从深圳平湖拉到莞深交界的凤岗五联村偷倒。6月10日,一辆悬挂粤B牌的泥头车开到东莞凤岗镇偷倒建筑垃圾,被巡查的凤岗城管抓了现行。

  而近年来,深、莞、惠交界地带,跨界偷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去年,深圳在建的公明水库旁,发现填埋了20多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深圳执法部门调查发现,垃圾来自于东莞南城区一处垃圾场。

  暴利催生产业 20天净赚120万元

  据7月11日被大亚湾区环保局查扣的槽罐车司机交代,槽罐车属深圳市龙岗区布吉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承运横岭污水处理厂污泥。自6月中旬起,每晚都有多趟污泥运往樟浦村偷倒,司机每晚可得到130元的报酬。

  据廖远光介绍,污水处理厂污泥属生活污泥,“我们找专业公司估算,按照惠州市场价每吨600元计算,若肇事方一晚上偷倒20车5吨重的污泥,连续20天,可省下120万元。”

  据7月2日在博罗龙溪镇龙岗村遭拦截的垃圾车司机王某介绍,他的一名老乡介绍他把垃圾运到博罗,一车40多吨垃圾从东莞运至博罗偷倒掉,能赚2000多元。“我只是受他人安排运输垃圾,幕后还有老板挣大头。”

  东莞市政行业的周先生透露,东莞垃圾跨界偷倒主要是因为东莞的垃圾发电厂无法烧完,而每个镇街的群众每天都产生大量垃圾。“一般跨界偷倒垃圾的都是非行业的‘野鸡车’,以一车多少钱的价格承包下来,趁夜色跨界偷倒到其他地区。”

  记者了解到,一般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本较高,无害化填埋每立方米垃圾成本至少在50元以上,如果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每吨收费100元左右。周先生透露,“垃圾处理包括收集费用、运输费用加焚烧费,如果是直接运到其他地方倾倒,则这些成本都省去了。倾倒一吨垃圾,大约有80元毛利(含运费)。”

  据博罗县环卫局局长黄国雄介绍,今年东莞垃圾处理费已涨至每吨100多元,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高额利润,铤而走险将东莞垃圾运往博罗偷倒或掩埋,屡禁不止。

  跨界执法难成效 抓到现行也无奈

  偷倒垃圾已形成夜幕下的一项产业。东莞市政行业周先生表示,虽然区域内常发现被偷倒的垃圾,但他们一次都没抓到倒垃圾的人。“太难抓了,都是凌晨去倒的,这个时候人都睡了。”他们只能自认倒霉,派人清理。

  事实上,惠州大亚湾区环保局为了获取樟浦村偷倒污泥的证据,煞费苦心。在前期摸底的情况下,7月11日晚上,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马守候鱼塘,一路人马赴污水处理厂蹲点。但即便抓到现行,大亚湾区环保局带队前往深圳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取证,连厂门都难进。

  “我们不能进入,通过他们保安联系还是不能与污水处理厂正面接触。”廖远光说,他们只能联系上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因属地管理原则,我们这边查不了深圳的公司,这也属正常。”至今,尚未有涉案公司对事件作出回应。

  跨界执法也令深圳环保部门感到无奈。深圳市龙岗区环保部门调查确认,横岭污水处理厂7月有部分污泥由聚宝盆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全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到樟浦村非法处置。廖远光说:“聚宝盆公司和全盛公司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二次转包呢?这要由龙岗环保部门交涉调查。”

  6月10日,到东莞凤岗镇偷倒垃圾的深圳泥头车被凤岗城管逮到现行。不料泥头车司机称倾倒建筑垃圾地点属于深圳,拒不接受查处,并电话叫来十多名同伴阻挠执法,同时将一台挖掘机开到山路上停放,企图阻挡执法人员将该泥头车带回作进一步处理。

  原来,该地位于东莞凤岗镇五联村斑鸠石场,石场山顶为东莞与深圳的分界线,上山道路为深圳管辖,山顶北面为东莞管辖。面对东莞执法人员的查处,深圳司机往往称倾倒建筑垃圾地点属于深圳,拒不接受查处,甚至阻挠执法。

  最高仅罚十万元 联动难处罚轻

  针对樟浦村被倾倒污泥一事,深圳龙岗区环保部门给出的方案是,要求横岭污水处理厂立即停止污泥非法处置行为,并调查取证,将按《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下简称《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规定》制订于1997年,“擅自倾倒固体废物”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也仅罚款五万以上十万元以下。廖远光说,相关法规非常滞后,就算按章处罚也算较轻。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告诉记者,对于东莞辖区内生活垃圾乱倾倒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将生活垃圾运往外市倾倒,市城管部门按照国家住建部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不再通过其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

  2010年,约40辆来自东莞横沥的泥头车装满垃圾偷运至惠州惠阳区镇隆镇黄洞村倾倒,被村民拦下。之后,镇隆镇政府作为原告,起诉东莞市横沥镇政府、运输车队长等非法倾倒垃圾。

  但东莞横沥镇政府回应称,偷运垃圾非政府行为,只愿全力配合惠州处理此事。官司以司机向村民赔偿25万元、清走垃圾了结。镇隆镇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样处罚太轻,成本太低,难以产生长效作用。

  东莞凤岗镇城市综合管理分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整治跨市倾倒垃圾往往需要两地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廖远光则称,接下来大亚湾将采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包括从深莞惠一体化的角度,与深圳有关部门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共同加强执法和管理,防止污染源的非法转移和跨地污染。他还认为,广东省有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协调。(记者 黄礼琪 陈强 单辉强 秦小辉 通讯员 谢思雄)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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