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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遏制“吃空饷”要扎牢制度篱笆

2014年07月23日 09:2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在“就业难”的背景下,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教体局局长的女儿,竟然在上学期间就端上“铁饭碗”。这个奇怪的现象经网友举报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昨天,记者从三门峡市纪委获悉,该教体局局长刘彦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22日《大河报》)  

  有报道称,2005年,四川省南充市清理出2323名“吃空饷”者;2007年,山东省共清理出涉及“吃空饷”违规人数11858人;2013年,河北省11个试点县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1336人,涉及资金1065万元。全国究竟有多少人“吃空饷”,想必不会是个小数字。“吃空饷”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利益因素和权力滥用的原因。“违法成本太低了!”“这叫啥严厉惩处?简直成了违法吃空饷者的挡箭牌”,“这种保护性问责,不仅起不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反而是在变相鼓励那些贪吃者偷吃公粮。”尽管事件处理结果公布,但因处分大多是党内处分、上缴工资、责任人免职等,社会上的质疑声没有停止。

  “吃空饷”和权力腐败是一对孪生兄弟。“吃空饷”反弹,与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有关。从制度上看,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并不缺失,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包括薪酬管理制度,都是政府的“内部问题”, 法制化及信息公开的程度都比较低,新闻媒体及公众等外部监督很难发挥作用。纵使申请政务公开,不少政府部门也会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没有一个很好的监督机制,“吃空饷”自然会从“个别”发展成“普遍”。

  “吃空饷”是违法行为。对于“吃空饷”,完全可以“动刑”,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党纪政纪的处分上。倘若处分过轻,倘若“吃空饷”骗取公共福利者的司法责任一天不被司法确认,“吃空饷”现象也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整顿、治理“吃空饷”不但要让吃空饷的人“吃不了兜着走”,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倘若按照刑法从严惩处,不少人就不敢、不想,也不愿意去“吃空饷”了。

  当然,司法惩治仅是防范“吃空饷”的一个方面,关键还要从机制上遏制“吃空饷”现象。一是提高公共财政和人事制度的法制化程度,变现有的内部管理为社会管理。如相关人员的薪酬发放和人事动迁都应上升到法规和法律的层级,在法制化的层面操作,淡化内部管理的色彩。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及薪资信息,让“各单位的真实情况”时刻受到监督。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监督的积极性,让“吃空饷”无处可遁。三是加强对“吃空饷”的制裁力度。即把整治、清理“吃空饷”常态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批追究一批,让党纪国法落实到位。如果每一个“吃空饷”的人员都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追究,还会有人“吃空饷”吗?(刘英团)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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